近年来,以比特币、以太坊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热潮,其背后的“挖矿”活动也随之野蛮生长,虚拟货币挖矿凭借高能耗、强投机、监管套利等特点

虚拟货币挖矿的“三重负效应”:整治的紧迫性与必要性
虚拟货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竞争记账权,以获取加密货币奖励的过程,这一模式天然伴随资源消耗与风险外溢,其负面影响已不容忽视。
一是能源消耗的“黑洞效应”,与绿色发展目标背道而驰。 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,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中等国家全年用电量,我国曾是全球最大的挖矿集中地,部分地区“矿场”无序发展导致电力供应紧张,甚至出现“弃风弃光”等清洁能源浪费现象,在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战略下,高耗能的挖矿活动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形成尖锐冲突,整治势在必行。
二是金融风险的“传导效应”,威胁经济金融稳定。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挖矿产业吸引了大量资本涌入,部分参与者通过“炒币”“合约交易”等途径进行投机,甚至滋生非法集资、洗钱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,挖矿产业链涉及的矿机生产、矿场运营、电力交易等环节,易形成资本空转,挤压实体经济的资源与空间,加剧金融系统性风险。
三是技术伦理的“负外部效应”,冲击社会治理秩序。 挖矿活动依赖高性能计算设备,部分“矿工”通过“黑产”手段窃取电力、绕过监管,甚至利用僵尸网络进行分布式挖矿,对公共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构成威胁,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跨境特性,也给监管溯源带来难题,可能成为非法资金转移、数据泄露的温床。
制度整治的“破立并举”:从“全面叫停”到“精准施策”
面对虚拟货币挖矿的乱象,我国自2021年起出台系列政策,明确虚拟货币挖矿业务属于淘汰类产业,严禁新增产能,推动存量有序退出,整治工作并非简单的“一刀切”,而是通过制度建设实现“破”与“立”的辩证统一。
“破”的是无序发展的顽疾,筑牢监管红线。 明确“负面清单”管理,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淘汰类产业目录,严禁新建、扩建挖矿项目,对现有项目全面清理整顿,尤其严禁以数据中心、云计算等名义变相开展挖矿活动;切断资源供给,要求金融机构严禁为挖矿项目提供信贷支持,严禁电力企业向挖矿企业违规供电,从“资金”“能源”两大源头釜底抽薪。
“立”的是长效治理的框架,引导产业转型。 整治并非否定技术创新,而是引导资源向数字经济绿色领域倾斜,鼓励矿场企业利用现有算力资源,转型服务于人工智能、大数据分析、工业互联网等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产业;推动矿机制造企业研发节能降耗技术,探索低碳算力解决方案;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,由发改委、工信部、能源局、央行等多部门联动,实现数据共享、联合执法,避免监管真空。
长效治理的“标本兼治”:构建多元共治的生态体系
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非一日之功,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,通过技术赋能、法治保障、公众参与,实现从“短期整治”到“长效治理”的跨越。
一是强化技术赋能,提升监管精准度。 依托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建立“挖矿行为识别系统”,通过电力消耗特征、算力网络模式、IP地址分布等数据,精准识别违规挖矿活动;推动电网企业与监管部门数据对接,实现用电实时监测,对异常用电行为自动预警,压缩监管套利空间。
二是完善法治保障,明确权责边界。 加快推动《数字经济促进法》《能源法》等立法进程,将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要求上升为法律制度,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;出台配套细则,对“变相挖矿”“跨境挖矿”等新型业态的界定标准、处理流程进行规范,避免执法争议。
三是引导公众认知,凝聚社会共识。 通过官方媒体、科普平台等渠道,宣传虚拟货币挖矿的能源消耗、金融风险及技术隐患,提升公众对“虚拟货币非货币”“挖矿非创新”的认知;鼓励公众参与监督,建立举报奖励机制,形成“政府监管、企业自律、社会监督”的多元共治格局。
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制度,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,也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,这一过程既要保持“破”的决心,坚决打击无序乱象;也要体现“立”的智慧,引导资源向绿色、创新、合规领域流动,唯有通过制度建设筑牢防线,通过长效治理巩固成效,才能让数字经济在规范轨道上行稳致远,为实现“双碳”目标与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