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b3在全球的合法性版图,哪些国家拥抱,哪些国家警惕

admin1 2026-02-12 5:42

Web3的“合法迷局”与全球探索

随着区块链、加密货币、NFT、DAO等Web3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,一场关于“数字主权”与“技术革命”的全球博弈正在展开,Web3的去中心化、自治特性挑战了传统金融与监管体系,其合法性也因此成为各国政府争论的焦点:有的国家将其视为未来数字经济的关键引擎,积极立法拥抱;有的则因担忧金融风险、资本外逃或技术滥用而严格限制;还有的在探索中寻求平衡,Web3究竟在哪些国家合法?全球监管版图又呈现出怎样的分化与趋势?

“积极拥抱派”:立法先行,明确Web3合法地位

这类国家通常将Web3(尤其是加密货币和区块链)视为创新驱动力,通过专项法律或政策框架明确其合法性,并配套监管措施,旨在吸引全球资本与人才。

阿联酋:中东“Web3枢纽”的雄心

阿联酋是全球Web3合法化的先锋之一,尤其以迪拜和阿布扎比为代表,2022年,迪拜推出《虚拟资产法》,设立“虚拟资产监管局”(VARA),规范加密货币交易所、NFT平台等业务,要求相关机构持牌运营,同时明确虚拟资产的财产权地位,阿布扎比全球市场(ADGM)也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《数字资产监管框架》,成为全球最早建立加密资产监管体系的司法管辖区之一,阿联酋还通过税收优惠(如免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)、设立“虚拟资产自由区”等方式,吸引Coinbase、Binance等头部企业落户,目标是在2030年前成为全球领先的Web3中心。

瑞士:“加密谷”的稳健监管

瑞士是欧洲最早接纳Web3的国家之一,其“加密谷”(Crypto Valley)位于楚格州,是全球区块链企业的聚集地,瑞士联邦层面通过《金融服务法》(FinSA)和《金融工具法》(FinIA),将加密资产纳入“金融工具”范畴,要求交易所、托管机构等获得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(FINMA)的牌照,瑞士对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友好:个人持有加密资产无需缴税,只有在通过交易、挖矿等实现收益时才需缴纳资本利得税(税率视州而异,最高约25%),这种“监管沙盒+明确立法”的模式,让瑞士成为Web3创业的“理想国”。

新加坡:合规优先的“亚洲加密中心”

新加坡将Web3视为金融科技与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采取“主动监管、风险可控”的策略,其金融管理局(MAS)通过《支付服务法》(PSA)将加密货币交易所、托管服务等纳入监管,要求申请“支付服务提供商”(PSP)牌照,并实施反洗钱(AML)、反恐怖融资(CFT)合规要求,新加坡允许“支付型代币”(如比特币、以太坊)的交易与使用,但对“证券型代币”(代表股权、债权等)发行额外遵循《证券与期货法》(SFA)监管,2022年,新加坡还发布《服务型代币发行指南》,明确DAO(去中心化自治组织)的法律地位,允许其注册为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,为Web3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
萨尔瓦多:比特币的“国家实验”

萨尔瓦多是全球首个将比特币定为法定货币的国家,2021年,该国通过《比特币法》,要求所有商户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(除非技术不可行),并建立“比特币信托基金”稳定汇率,尽管此举因波动性大、金融风险高等争议不断,但萨尔瓦多政府持续推进Web3相关探索:2022年推出“比特币城”项目,对投资当地Web3企业的资本实行免税政策,目标是通过吸引加密矿业和创业,推动经济转型。

“谨慎开放派”:限制与试点并存,寻求平衡

这类国家认可Web3的技术潜力,但对加密货币的金融属性保持警惕,通常采取“限制投机、鼓励技术”的策略,部分领域试点开放,但整体监管趋严。

美国:“多头监管”下的合规压力

美国对Web3的态度较为复杂,既承认其创新价值,又强调金融监管,联邦层面,加密货币被视为“商品”(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)或“证券”(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),需遵守《证券法》《商品交易法》等法律;交易所、托管机构需在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(FinCEN)注册,并遵守AML/CFT规定,各州政策差异较大:怀俄明州通过《特殊目的存款机构法》(SPDI),允许银行级机构托管加密资产,并设立“去中心化自治组织(DAO)有限责任公司”法律实体;而纽约州则要求加密货币企业获得“比特牌照”(BitLicense),监管门槛较高,2023年以来,SEC对Coinbase、Binance等交易所提起诉讼,强调“未注册证券发行”,显示其强化监管的趋势,但美国仍是全球Web3企业最集中的市场之一。

欧盟:“统一监管”下的框架约束

欧盟通过《加密资产市场法案》(MiCA)构建了全球首个全面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,2024年起正式实施,MiCA将加密资产分为“支付型代币”(如比特币)、“功能型代币”(如以太坊)、“资产参考代币”(如稳定币)等,要求发行商、交易平台、托管机构等获得牌照,并统一披露、消费者保护、审慎经营等规则,稳定币发行需持有1:1的储备资产,不得用于零售支付;交易所需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,并建立风险管理系统,欧盟的监管逻辑是“去风险化”:既允许Web3发展,又防范洗钱、市场操纵、投资者损失等风险,欧盟对NFT、DAO等新兴领域的监管仍在探索中,预计未来将进一步明确。

日本:牌照制下的“有限合法”

日本是全球最早将加密货币交易合法化的国家之一,2017年,日本《支付服务法》修订后,加密货币交易所需获得金融厅(FSA)颁发的牌照,并实施严格的客户资产隔离、信息安全等要求,日本有30余家持牌交易所,包括Coincheck、Liquid等头部平台,日本对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也相对明确:个人通过加密货币交易获得的收益需缴纳20%的所得税和6%的住民税(合并税率约55%),企业收益则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,尽管政策稳定,但日本对加密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(如杠杆交易)有限制,且对“稳定币发行”提出严格条件(需与法定货币1:1锚定,且发行机构需为持牌银行),整体呈现“重合规、防风险”的特点。

“严格限制派”:禁止或严控,规避金融风险

这类国家因担忧加密货币可能引发金融不稳定、资本外逃、洗钱等问题,对Web3核心领域(如加密货币交易、挖矿)采取禁止或严格限制措施。

中国:全面禁止,聚焦区块链技术本身

中国对Web3的态度是“技术鼓励、金融禁止”,2021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如交易所、ICO、挖矿等)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参与相关交易活动造成的后果由自行承担,但与此同时,中国大力支持区块链技术发展,将区块链纳入“新基建”范畴,推动其在供应链金融、政务数据共享、数字人民币等领域的应用,中国的Web3生态聚焦于“无币区块链”,即不涉及加密代币的区块链技术落地,而非加密货币本身。

埃及:宗教与法律的双重禁止

埃及宗教事务大穆夫提(最高宗教权威)曾发布法特瓦(宗教法令),认为加密货币违反伊斯兰教法(因其涉及“不确定性”“利息”等被禁止的元素),2020年,埃及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局联合声明,禁止加密货币交易,认为其“缺乏监管支持,易被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”,埃及公民若参与加密货币交易,可能面临法律处罚。

俄罗斯:法律模糊,实际限制

俄罗斯对加密货币的态度摇摆不定,2020年,俄通过《数字金融资产法》,承认比特币等加密资产是“合法财产”,但禁止其作为法定货币支付使用;加密货币挖矿被允许,但挖矿所得需兑换为卢布,2022年后,俄政府加强了对加密货币的限制:央行提议禁止加密货币交易,财政部则建议允许个人持有但禁止企业使用,俄罗斯对Web3的监管仍处于“灰色地带”,实际操作中,加密货币交易面临银行账户冻结、税务审查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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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。

全球Web3合法化的趋势与挑战

从全球范围看,Web3的合法性版图呈现“分化中趋同”的特点:多数国家从“观望”转向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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